# Web3從業者的跨境法律風險探討隨着區塊鏈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太坊等公鏈網路作爲一種去中心化的全球公共基礎設施,正在展現出巨大的潛力。然而,這種去中心化的特性也帶來了監管挑戰,導致詐騙、盜竊和洗錢等犯罪行爲在國際範圍內愈發隱蔽和復雜。傳統的跨境刑事管轄和執法制度已經難以應對這些新型犯罪,各國正被迫對現有制度進行重大改革。本文將從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出發,探討Web3從業者出國工作的法律風險。## 跨境刑事管轄與執法的基本概念在國際法體系中,主權是核心概念。每個國家在其領土範圍內享有最高權力,但同時也有義務尊重其他國家的主權。這就將管轄權的行使分爲"對內"和"對外"兩個層面。對內行使權利是國家主權的直接體現,而對外行使權利則受到嚴格限制,以避免侵犯他國主權。跨境刑事管轄與執法作爲一種"執法管轄權",必然受到嚴格限制。然而,近年來一些發達國家利用經濟優勢,濫用長臂管轄對海外企業和個人進行刑事管轄和執法,這實際上是對跨境刑事管轄和執法的濫用。## 中國的跨境刑事管轄與執法實踐中國司法機關進行跨境刑事管轄與執法時,首先需要確定對相關犯罪嫌疑人及其行爲具有管轄權,然後通過刑事司法協助程序向外國請求協助。### 管轄權的確定中國主要通過三種方式確定跨境刑事管轄權:1. 屬人管轄:針對中國公民在國外實施的犯罪行爲。2. 保護管轄:針對外國公民在國外危害中國或中國公民的犯罪行爲。3. 普遍管轄:基於國際條約或其他國際法義務。此外,還需要考慮"雙重犯罪原則",即犯罪行爲在請求國和被請求國的法律中都被認定爲犯罪。### 刑事司法協助的請求與推進刑事司法協助是跨境刑事管轄和執法的基礎。中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規定了刑事司法協助的範圍,包括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安排證人作證、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等。提出刑事司法協助的主體取決於中國與被請求國是否存在相關條約。有條約的情況下,由司法部、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等機關在職權範圍內提出;無條約的情況下,則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近期跨境加密資產詐騙案例分析2022年底,上海靜安區檢察院公布了一起涉及加密資產的跨境詐騙案。犯罪團夥通過虛假的投資平台,誘騙受害者投資加密貨幣和股票。上海警方通過國內布控,在幾個月內抓獲了59名回國的嫌疑人。這個案例顯示,盡管中國與多國簽署了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但實際使用率不高。這可能是由於程序效率低下、手續繁瑣以及相關人員對規定不熟悉等原因造成的。## 結語需要強調的是,從事Web3相關業務並不意味着必然違法。然而,由於中國對加密資產持謹慎態度,加上執法環境的特殊性,社會對Web3從業者存在一定誤解。但是,如果中國公民在境外利用加密資產爲幌子,實施針對國內公民的犯罪行爲,即使身在國外,也難逃中國法律的制裁。Web3從業者應當充分了解相關法律風險,在開展業務時遵守法律法規,避免觸碰法律紅線。同時,我們也期待相關法律能夠與時俱進,爲新興技術的發展提供更加明確和合理的法律指引。
Web3從業者跨境工作的法律風險與案例分析
Web3從業者的跨境法律風險探討
隨着區塊鏈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太坊等公鏈網路作爲一種去中心化的全球公共基礎設施,正在展現出巨大的潛力。然而,這種去中心化的特性也帶來了監管挑戰,導致詐騙、盜竊和洗錢等犯罪行爲在國際範圍內愈發隱蔽和復雜。傳統的跨境刑事管轄和執法制度已經難以應對這些新型犯罪,各國正被迫對現有制度進行重大改革。
本文將從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出發,探討Web3從業者出國工作的法律風險。
跨境刑事管轄與執法的基本概念
在國際法體系中,主權是核心概念。每個國家在其領土範圍內享有最高權力,但同時也有義務尊重其他國家的主權。這就將管轄權的行使分爲"對內"和"對外"兩個層面。對內行使權利是國家主權的直接體現,而對外行使權利則受到嚴格限制,以避免侵犯他國主權。
跨境刑事管轄與執法作爲一種"執法管轄權",必然受到嚴格限制。然而,近年來一些發達國家利用經濟優勢,濫用長臂管轄對海外企業和個人進行刑事管轄和執法,這實際上是對跨境刑事管轄和執法的濫用。
中國的跨境刑事管轄與執法實踐
中國司法機關進行跨境刑事管轄與執法時,首先需要確定對相關犯罪嫌疑人及其行爲具有管轄權,然後通過刑事司法協助程序向外國請求協助。
管轄權的確定
中國主要通過三種方式確定跨境刑事管轄權:
此外,還需要考慮"雙重犯罪原則",即犯罪行爲在請求國和被請求國的法律中都被認定爲犯罪。
刑事司法協助的請求與推進
刑事司法協助是跨境刑事管轄和執法的基礎。中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規定了刑事司法協助的範圍,包括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安排證人作證、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等。
提出刑事司法協助的主體取決於中國與被請求國是否存在相關條約。有條約的情況下,由司法部、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等機關在職權範圍內提出;無條約的情況下,則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近期跨境加密資產詐騙案例分析
2022年底,上海靜安區檢察院公布了一起涉及加密資產的跨境詐騙案。犯罪團夥通過虛假的投資平台,誘騙受害者投資加密貨幣和股票。上海警方通過國內布控,在幾個月內抓獲了59名回國的嫌疑人。
這個案例顯示,盡管中國與多國簽署了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但實際使用率不高。這可能是由於程序效率低下、手續繁瑣以及相關人員對規定不熟悉等原因造成的。
結語
需要強調的是,從事Web3相關業務並不意味着必然違法。然而,由於中國對加密資產持謹慎態度,加上執法環境的特殊性,社會對Web3從業者存在一定誤解。但是,如果中國公民在境外利用加密資產爲幌子,實施針對國內公民的犯罪行爲,即使身在國外,也難逃中國法律的制裁。
Web3從業者應當充分了解相關法律風險,在開展業務時遵守法律法規,避免觸碰法律紅線。同時,我們也期待相關法律能夠與時俱進,爲新興技術的發展提供更加明確和合理的法律指引。